【关注】9月1日起,东莞这个镇的7条道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辆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严防“涉危”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企石交警大队决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企石交警提醒: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一切危化品运输车辆驶入7条临时交通管制道路,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提前选择路线绕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管制措施自2020年9月1日7时起正式实施,凡违反本交通管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具体管制措施如下:

一、交通管制车辆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交通管制路段

振兴路、振华路、黄大仙路、宝石路、东江大道、创业路、湖滨路共7条道路。

三、交通管制时间

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每天7:00-22:00,为期半年。



据悉,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危化品事故中,77%发生在运输阶段。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犹如“流动炸弹”,相比普通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更大。所以!危险化学品企业装载发货前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所允许装载的危险介质是否与承运危险化学品相一致;

二是必须查验压力容器、罐体检测报告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三是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

四是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运输安全方面的规定如下: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1、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取得从业资格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3、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处置方法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4、押运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求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三、危险化学品通行要求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四、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措施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