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7月27日召开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暨安全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对东莞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部署。据悉,东莞市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为加强东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五大专项整治工作,市安委会近日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东莞市将重点推进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五方面工作,实施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20项重点任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东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实施上述重点工作任务,东莞市将力争到2022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达到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危险化学品监管机构75%以上等目标,确保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方案》明确,东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行动将持续至2022年12月。今年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根据部署,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将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此,会议从严格安全准入、推动技术创新、强化培训教育、严格监管执法、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要求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在严格安全准入方面,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东莞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要督促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在推动技术创新方面,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要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要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和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